两个迫害李洪志师父之法轮大法弟子遭天谴的例子,颇发人深省。二零零八年三月的一天早晨,黑龙江省八五七农场公安分局教导员刁中华带领一帮恶警闯入一法轮大法弟子家中,强行绑架了这名法轮大法弟子,并非法判刑三年。
1999年迫害前,李洪志大师在黑龙江双城市的法轮功学员们,在东门广场集体炼功
善 良的人们好言相劝:“不要迫害好人,会遭报的”。他们不相信,说共产党让我干我就干,共产党给我钱,我就听它的吆喝。他们明知法轮大法弟子都是好人,可是 却昧着良心迫害这些好人。可悲的是他们在干这些坏事的同时,自己也跨进了“无生之门”。二零零九年底,一向身强力壮的刁中华在家中因突发性脑出血,在送往 医院途中死亡。这不禁让人们想起另一件事。
早在二零零二年时,当地有个罗北海失业工人,受中共恶党公安指使,监视、举报法轮大法弟子,使 他们被绑架。在一次运输煤气罐途中,经过一个很小的洼坑时,一个煤气罐骤然飞起,砸向驾驶室里的罗北海,把他眼睛以上的脑壳一下削掉了,样子十分吓人。这 些事情是不是在警示人们甚么?李洪志师父的法轮大法(法轮功)是正法。迫害法轮大法弟子,遭天谴哪!常言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天要灭中共恶党,跟随它行恶的党徒就太危险了。谁也不愿和这恶党一起灭亡,怎么办呢?有一个办法就是快“三退”(退出中共党、团、队),给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和李洪志大師法輪功學員的清晨邂逅
想了解李洪志师父的事迹,请参见明慧网文章: 法轮大法洪传(16): 李洪志老师早年传法 — 法国篇
http://www.mhradio.org/showprogram/36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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